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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所需的资料
来源: | 作者:admin01 | 发布时间: 2013-02-28 | 5323 次浏览 | 分享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3、法人股东应有委派书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对登记事项作出变更决定并菜成的纪要(到会人员需签字并按手印) 

5、提交与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变更事项相对应的文件或证件 

(1)变更名称:提交名称核准通知书 

(2)变更地址:提交租房协议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3)变更法人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董事签字按手印);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任免(到会人员签字按手印) 

(4)变更注册资本:提交验资报告(90日内有效)。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资决定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并提交公司6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减资的三次公告证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变更股东:提交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上转让方或受方是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代表签字并按手印,是自然人的签字并按手印) 

(6)变更企业类型: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变更经营范围:提交股东会纪要。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章程,应提交相应材料到工商局备案; 

6、公司老章程原件(指工商局盖章确认的)、修改后新章程(二份)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依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材料。  

  

                           公司迁移登记办理所需资料  

一、企业/公司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