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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建账早已实行!
一起来看看个体户建账的相关文件规定:
附件四: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 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第十三条 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控收款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记录,可以视同经营收入账。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第十五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具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账簿设置、使用和保管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再次重申:个体户一定要记账报税!必须要!肯定要!否则后果很严重!
目前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建账的习惯,而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相对比较松,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建账,和企业一样建账纳税,接受税务部门监督管理!
个体户怎么建账?
会计们需要注意这5个问题
一. 个体户怎么建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建帐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 .个人户可以代开专票吗?个体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限额吗?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无限额规定。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对于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另外,根据上述文件的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四 .旅游签订的旅行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规定,旅游合同不在条例所列举凭证的范畴之列,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五 .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限有哪些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提醒大家,不按规定执行,税务机关会依法处理哦,希望大家不能因为一个月两三百块钱误了大事!快速获取个体户未记账报税将承担的10大税务风险0755-22222123,长燊集团竭诚为您服务。
个体户需要缴哪些税?怎么缴?
个体工商户缴税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都应该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在定期定额向税务机关交税。那么新注册个体户怎么交税呢?
1、个体户的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2、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3、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个体户缴税流程
去税务局带上你已经开出去的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去税务局填表申报就好了。可以让税务局给你开通网上报税,以后就可以在网上划款(这个需要基本户要和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如果是从事生产、加工、商品流通,则要向国税缴纳增值税,向地税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从事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生产、加工、销售以外),则只向地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即可,不需要向国税交税。
个体户也要建账纳税!
1、只要有销售或提供服务,增值税都需要申报,即使您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也必须报税;不论赚钱、赔钱,所得税都得申报;而报税的基础是记账。
2、当然,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您的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每个月的营业额在1万左右,那确实不用设置账本…可以申请成为“定期定额户”。可“定期定额”不是不用缴税,而是按照核定比率缴税,况且这征收率都是特别计算过的,你也不可能少缴!
再说,没有账本是很难长期发展的,你总不能营业额一直“保持”1万以下吧?以后达到建账标准了,还是要记账的。
3、老板们最常用的理由就是:公司还在筹备期呢…现在没业务…况且我也没想开发票呀…
其实,公司成立之后不管你有没有开始经营,税务局、工商局都认为你开始经营了,所以你一定要马上建立账本,并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如果你既不记账,又不报税,还说你根本没开始营业,如此一来超过6个月,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销你的营业执照,而税务局早就认定你为“非正常户”了。
4、还有不使用发票这一招,现在根本行不通,全国都在严查发票,你也得为你的客户着想,现在不要发票的客户已经少之又少了…
5、.如果你硬是不记账不报税的话,那后果就严重了:
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税收征管法》之外,各地还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来看看北京怎么罚,精确到天哦~
当然,除了支付罚款之外,这补账、补申报肯定都少不了!
注销之时,旧账、新账一起算!
退一万步讲,或许你之前都没记过账、报过税,信不信要注销的时候,人家税务局放大招,让你旧账、新账一起算!
注销公司之所以花费不菲,不仅有代办公司收取的服务费,还有各种补税、罚款等着你。
首先,想要注销公司,必须先分别把税务注销掉。在进行税务注销的时候,要清算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等,如果从来没有报过税,那就是每个税种2000以内的罚款;而且还会特别收取租赁合同印花税,账本印花税、实收资本印花税等等。
此外,人家还会要你提供公司近三年的帐本、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等。如果你从来没有记过账、没有报过税,那就得重头开始补!
怎么样,各位老板,要不要记账报税,还是…再考虑考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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